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安市上坪乡上坪村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策划及“陪护式”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永安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德云,罗春强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安市上坪乡大源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永安市燕南街道埔岭路**号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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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 | 永安市上坪乡上坪村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策划及“陪护式”服务:******元 |
采购包1(永安市上坪乡上坪村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策划及“陪护式”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永安市上坪乡上坪村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策划及“陪护式”服务 | 开展闽台乡建乡创合作,进行上坪乡环境整治、产业培育、文化创意和活化运营等各类集镇整治项目需求,提供专业服务,并实施“陪护式”服务。 | 设计团队编制集镇整治规划方案,包含分析集镇资源禀赋、问题短板等情况,围绕本要素各点明确的创建内容提出清晰具体思路,及其主要节点的具体打造措施。摸排全面,短板问题精准,提出的措施切实可行。 |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项 | 根据《福建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5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村〔****〕8号)的要求,引进符合相关规定的台湾团队,开展闽台乡建乡创合作,进行上坪乡环境整治、产业培育、文化创意和活化运营等各类集镇整治项目需求,提供专业服务,并实施“陪护式”服务。 | ***,***.** |
采购人代表: | *** |
评审专家: | 张德云 、 罗春强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②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合同包成交金额(*元):【0-****元】的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元】的按成交金额的0.8%收取。
③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账号:******************。
④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须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发起合同送采购人确认,双方盖上公章送*份送**********留存备案,中标人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永安市上坪乡上坪村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策划及“陪护式”服务:1.***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经评审,各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北大路**号***-3室)。
名称:**********
地址:永安市上坪乡大源路1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南街道埔岭路**号4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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