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委党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委党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太仓市开发区太平路西,宁波路南3幢太仓市汽车运输服务总公司主楼4楼南半部分
中标金额:******.**元/年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委党校物业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1、综合楼地上7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2平方米,设有办公、文体、讨论室、会议中心、图书室、健身房、功能空间、机动车停车和设备用房等;2、教学楼地上5层+地下室,建筑面积****.5平方米,教室、阶梯教室、办公室、实训室、功能空间、教学楼局部半地下室、非机动车停车、机动车停车和设备用房等;3、变配电所、连廊、地下车库、地下非机动车库、河道等。4、红线范围内室外环境等。 服务期限:*年。合同*年*签,服务**不变。经考核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可续签下*年合同。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标准:达到考核标准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耿翠芳、杜玉泉、孙晓文、吴景伦、张年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绿宝嘉园**幢、宁国市宁城北路广通大厦5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宁国市委党校提出投诉(联系方式:****-*******,地址:安徽省宁国市汪溪街道滨江大道**号)。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绿宝嘉园**幢
联系方式:*** ****-******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宁国市广通大厦*楼
邮箱:***********@***.***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EAhEbfs_e2vfnUq956xcA?pwd=944v
提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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