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桂语春风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濉溪县桂语春风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花园路**号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濉溪县桂语春风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署后**个月,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竣工备案)(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工作)。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总监:毛晓波 注册号:********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濉溪镇沱河西路南、*合路东侧老年大学6楼***室;***********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淮北市相山区新城国际D座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濉溪镇沱河西路南、*合路东侧老年大学6楼***室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新城国际D座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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