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拟对****-****年设备设施及*配件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年设备设施及*配件维修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招标范围:招标人现有胶印机、丝印机、烫金机、喷码机、模切机、检品机等印刷生产设备以及气质联用仪、液相色谱仪等实验设备仪器;加湿系统、空压机、制版等辅助设备设施;为保障印刷、辅助设备正常稳定运行生产,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拟采购2家服务商开展设备设施及故障*配件的维修服务(中标人维修过程需更换的配件、材料由招标人另行购买);服务期3年,本标的为框架合同,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人能获得具体工作量,据实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登记的)且合法存续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无要求。
2.3本项目特殊要求:投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投标人应提供近*个月来由投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份)。
2.4同*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个人的;
(2)存在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控股股东、监事、经理、董事)相互兼任的。
2.5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6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2.7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属于烟草行业各级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管控对象。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8月**日至****年9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分至**时**分,**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和2.2条款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属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号3号楼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业务,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含手续费)**元。
3.3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且资料合格有效和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个工作日内寄送。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9月**日9时**分**秒(北京时间)
4.2投标和开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详见进门左边电子屏幕]。
4.3现场提交的需遵守以下规定: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 ****年9月**日8时**分至9时**分**秒(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云之龙咨询集团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
邮编:******
联系人:***、刘诗施
电话:****-*******、*******
传真:/
邮购文件和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为: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开户行行号:************
****年 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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