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平昭高速总承包经理部**分部辉绿岩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中交路建平昭高速总承包经理部**分部招标人为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辉绿岩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平乐县城东侧既有服务区附近,设置平乐东枢纽互通与包茂高速相接,起点桩号**+***,终点位于文竹镇南侧,设置念田枢纽互通与贺巴高速相接,终点桩号***+***,路线长**.***公里(长链****.****,短链***.****)。
工程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昭平
(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装部联系:熊殿金 联系电话:***********)
2.2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为辉绿岩碎石,招标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件*《物资需求*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辉绿岩碎石 | 5-**** | 吨 | ***** | ****年9月**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中交路建平昭高速**分部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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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辉绿岩碎石 | **-**** | 吨 | ***** | ****年9月**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中交路建平昭高速**分部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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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本次招标的辉绿岩碎石物资,其质量需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院要求,详细标准见第*章(供货要求)。
2.2.3本次辉绿岩物资采购招标,预计从****年9月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计划进货。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供应商;
(6)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供方资格的生产方或代理方。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证合*)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种资料:有“增值税*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地材日产****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地材产能配套的运输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各证件在本项目施工期内有效,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简介、主要生产设备及工艺情况,产能证明)。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交通部部颁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交通部部颁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交通部部颁标准《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有关规定及(中交路建平昭高速**分部)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生产商及代理应拥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应同时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具有近几年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最近*年内供应中标国家同类重点建设大型、特大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近几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可附“信用中国”征信查询情况);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须提供由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同时,要求提供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报名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报名后,应自行联系招标项目,进行送样检测试验,试验结果由项目总工程师、物装部门、试验室和供应商共同确认,评标时,依据试验是否成功确认投标的有效性,未参与送样试验及试验不合格的,均不能参与评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3.5 招标单位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如投标方恶意报价或中标后不签合同,以及过程中不履行合同,招标单位将上报上级公司,将投标方列为限制投标人,*年内禁止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8 月 ** 日 ** 时至 **** 年 8 月 ** 日 **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账号名称:**********************分部
账号:******************
开户行:*******************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9月13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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